【中醫四診心法要訣 切診第039章】
151【訂正《素問‧脈要精微論》一則備考】
尺內兩傍,則季脅也。
尺外以候腎,尺裡以候腹中。
中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;
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
上附上,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胸中;
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。
前以候前,後以候後。
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
下竟下者,少腹、腰、股、膝、脛、足中事也。
〔註〕:
內、外二字,前人有以尺部一脈,前半部脈、後半部脈為訓者;
有以內側曰內、外側曰外為訓者,皆非也。
蓋脈之形,渾然純一,並不兩條,亦不兩截。若以前半部,後半部為是,則視脈為兩截矣。
若以尺內側,尺外側為是,則視脈為兩條矣。
故知二說皆非也。
熟玩通章經文,自知其為傳寫之訛。
豈有獨於脾胃,則曰: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者耶?
蓋外以候腑,內以候臟,《內經》脈書,確然可考,故當以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之句為正。
其尺外之外字,當是裡字;
尺裡之裡字,當是外字。
中附上,左右之內,外字,上附上,左右之內,外字,皆當改之。
故不循舊圖所列,以符外候腑,內候臟之義也。
前以候前,謂關之前寸也;
後以候後,謂關之後尺也。
上竟上者,謂上盡魚際也;
下竟下者,謂下盡尺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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